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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无偿献血公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9:23 生活报

  本报讯卫生部6日宣布正式建立全国无偿献血公示制度,并首次公布了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自愿无偿献血占采集临床用血比例的排行榜。

  河南、山东、陕西、宁夏、辽宁位列排行榜前五位,其自愿无偿献血比例占采集临床用血比例分别为100%、97.90%、97.84%、93.23%和91.67%。上海、天津和西藏位列最后三位,北京列倒数第十位。

  中国的无偿献血制度起始于199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从1998年到2004年,全国无偿献血占采集临床用血比例从22%上升到91.3%,其中自愿无偿献血比例从5.47%上升到71.5%。

  尽管进步显著,但中国在血液安全和无偿献血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各省无偿献血工作发展并不平衡,有偿供血至今仍未杜绝,部分地区存在政府下达计划指标献血和从外地调血等现象。”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王羽说,建立半年一次的无偿献血公示制度,就是为了通过信息披露鼓励公众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监督。

  据悉,卫生部计划在3年内实现全国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其中自愿无偿献血达到80%以上。(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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