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意见:环保、节能、不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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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9:33 金羊网-新快报 | ||||||||
贾先生(广州市某自行车公司销售负责人) “在广州交警支队有关电动自行车拟不予登记的通知出台之前,我们公司的电动自行车销量一个月在5000辆左右,可见受市民欢迎程度。我们的电动自行车完全符合国家对于电动自行车定义规范的要求,时速绝不超过20公里/小时,不会像‘摩的’,给广州的交通带来危害。”
胡小姐(大学生)“我不觉得骑电动自行车会很危险,会阻碍交通。比起摩托车,电动车的车速要慢得多,而且上下班高峰期,很多轿车里只有一个人,占道路又浪费能源,还污染环境,这样都没人说。相比之下,电动自行车真是优点多多,不上路实在可惜。”(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