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出租车票价也跟着春运涨?乐清已出现此类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9:37 温州新闻网

  物价部门提醒,若发现请拨打12358举报

  “平时坐出租车从家里到单位都只用5元钱,最近开始却要收取10元钱,是不是出租车价格也随着春运涨价啦?”前天,乐清市乐成镇的一位梁先生向本报反映了此事。

  有关部门认为,在春运期间,该镇出租车司机在规定的公里数内多收车费是违反规定
的。

  记者体验:车费上涨5元

  昨天上午10点30分,记者来到乐清市乐成镇,上了一辆牌照为浙CE2972的出租车。

  司机一开口就说:“现在要10元车费。”然后才朝记者指定的地点开去。

  “平时不都是5元的吗?”记者问。

  “最近几天不同了,大家都收10元。”

  “10元钱收费要持续多久?”

  “到正月初十左右,我在乐清开出租车3年了,每年都这样。”司机底气十足地说。

  上车后,司机就一直没有把空车灯按下来,记者询问为何不按空车灯,他才把灯按下,并说:“都一样的,反正都收10元钱。”

  到达目的地后,计价器上显示不到2公里。司机给记者打了一张5元钱的车票,在记者的要求下,他再给记者打了一张,凑足了10元。

  10点45分,记者进行第二次体验,乘坐浙CE2946出租车,结果也遇上同样的情况。在两公里以内,司机也收取记者10元车费。

  物价局说法:属擅自提价

  在春节前后,乐清市乐成镇的出租车司机,在载客不到2公里,收取乘客10元车费是否合理?乐清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有关人员认为,物价部门核准该市出租车的收费标准是每2.5公里收费6元,由于行业内的竞争,平时的收费都是5元钱,因此司机在载客不到2公里收取乘客10元车费是不合理的,属于擅自提价行为。

  最近,该局针对这一现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客运出租车在春运期间不得涨价。如果乘客发现出租车有类似价格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投诉举报。

  公管所说法: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

  近几天来,乐清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已经接到这方面的投诉23起,按照有关规定,出租车未按规定装置和使用统一标志或者计程计价器、强行旅客合乘、拒载旅客、故意绕道的,要处以200到2000元的罚款,目前已经有十多名司机被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该所出租车管理股股长郑启宇介绍,乐清市目前有958辆出租车,其中90%以上是外地司机在开,司机的流动性大,管理难度也大,该所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制止出租车司机的违规行为。(温州商报记者叶朝辉)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