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庐山土地竟成“自产自销农特产”(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0:16 汉网
庐山土地竟成“自产自销农特产”(组图)
隐藏在密林中的一栋豪宅
庐山土地竟成“自产自销农特产”(组图)
  在莲花林场出具的购地发票,品名竟是“土地青苗补偿费”
庐山土地竟成“自产自销农特产”(组图)
莲花林场与购地者签下的违规《土地转让协议书》

  去年年底,国内多家媒体报道了一些人在庐山滥建别墅一事(详见本报去年12月13日报道《猖狂开山砍树建违章别墅庐山内大建豪宅惹质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庐山莲花洞景区内到底卖出了多少地?建了多少别墅?别墅的真正主人又是谁?这些问题又将如何处理?带着社会各界关注这一事件的几个焦点问题,1月29日至2月1日,新华社记者来到庐山莲花洞森林公园探寻究竟。

  别墅主人仍不明

  站在公园门口可以看到,因有关部门介入对违规别墅的调查,多数在建别墅已人去楼空,昔日喧嚣的工地已经变得宁静。离定慧寺不远的别墅群,多数土建工程已经完工。其中紧挨山林的一栋别墅,院落面积至少3亩,建筑用材精良,仅卫生间就达9个。

  沿着定慧寺前的一条林间山路行千米,在一个僻静的山坳,记者又发现一处豪宅:石上清泉、参天大树……一栋别具特色的三层白色别墅掩映其中。庭院大门外一个巨大的扇形游泳池,院内则配有一个稍小些的景观池。整个别墅院落全部用冰川石砌成的围墙圈起来,一些原始树木被砍伐,植被下的巨石被翻起。

  谁是这个占地至少5亩以上的豪宅院落主人?现任莲花林场场长刘小明说“可能是一个企业的职工”。然而,据知情人士透露,这块地已经易主,别墅主人另有其人。

  据有关部门初步调查,这批违规建筑位于庐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莲花洞省级森林公园规划区内,分布在莲花洞、定慧寺和龙门沟三个位置。目前共非法转让土地71宗146.36亩,其中部分为林地。购地建房共118户,其中建成的有36户,在建的有21户,其余的尚未动工。

  这些房屋业主究竟是谁?江西省初步调查显示,原购地合同中涉及到一些党政机关干部的直系亲属及部分外来人员、部分村民及林场职工。究竟有多少党员干部涉及其中,直至目前,有关部门表示“正在核实中”。至于涉及到的五六名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在当地部分群众中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刘小明说,这些别墅的兴建,存在违规之处,不同程度地毁坏了国家生态公益林、庐山景区和自然保护区的环境。

  土地买卖“自产自销”

  记者了解到,违规兴建别墅之风起于1994年,集中兴建以2002年至2004年为多。在近10年的时间内,有关职能部门、监管部门又是如何行政的呢?

  《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尤其是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更是严格禁止买卖。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种受多重保护的“禁地”,在莲花林场居然被当成了“农业特产品”,可以“自产自销”。

  费尽周折,记者获得了一份业主提供的购地合同和一张缴款发票。两份加盖了“国营九江市莲花林场”大红公章的土地转让协议书明确规定:丈量后的土地属购地者永久性使用,所购土地范围内的毛竹、树木属购地者所有。林场将积极配合协助购地者办理土地使用证、建房证等手续。

  更为荒唐的是,卖地者莲花林场对购房者开具的缴款发票,竟然是1997年度的“江西省九江市农业特产品自产自销发票”,开具的时间为“2003年8月11日”。购货单位变成了“胡某”;品名是“土地青苗补偿费”;金额为“31200元”。

  对于这样肆意的卖地行为,莲花林场原场长潘明银解释说:“不管是哪个头头给我打招呼,卖地我只认钱,只要价钱可以我就卖给他。”

  仅仅凭一纸购地合同,也不足以导致这一地区抢建别墅成风。稍有常识的人都知晓,即使是普通用地,正常的建房手续,也需要经规划、国土、城建多个部门的层层审批,更何况是在庐山风景区范围内建房。按规定,当地职能部门是没有这个审批权限的。

  监管部门越位错位

  那么,这些职能部门又是如何“履行”各自职能的呢?在庐山莲花洞景区违规建成和在建的别墅中,记者调查发现,多数业主仅凭一纸“土地转让合同”就开始大兴土木,也有的已经“手续完备”,规划、国土、城建等职能部门都已层层审批。

  记者在获得的数份《城镇个人建造私有住宅申请表》中看到,与建房审批有关的土地、房产、建设等四个部门的审核意见均为“同意建房”且加盖了公章,但是签署意见时间、审批次序颠倒混乱。

  事实上,在风景区乱建房的现象并非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据潘明银介绍,土地、林业等部门就多次来查过,有的不下几十次,但后来都不了了之,有的也只是“罚点款而已”。

  在媒体曝光之前,庐山区国土局于2002年4月即开始了调查,在2003年的土地市场清理整顿期间,对其中部分用地补交了各种土地规费后并经林业部门作了处罚处理。然而,针对非法转让的土地,庐山区国土局却为14户共6.5亩越权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庐山区建设局为12户越权办理了规划审批手续,致使部分违规建房户的行为“合法化”。

  在几天的调查采访中,记者也听到当地一些干部、违规建房业主说,媒体不应穷追不舍,在莲花洞建房没什么大不了的。有的人甚至认为,查处深了会影响地方形象。

  中央党校研究员曾业松说,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建别墅,不仅违反了国家严格保护耕地、林地的有关法律法规,也背离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先进性的要求。

  对于庐山滥建别墅问题的深入发现及查处情况,“新华视点”记者将进一步追踪报道。据“新华视点”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