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法警牺牲最高可获20万元特别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1:0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靖)记者昨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商财政部同意,今后,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的家属,最高将可获得特别补助金20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关于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解决因公牺牲司法警察家属的生活困难,中央财政设立了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专款,专项用于因公牺牲司法警察家属的生活补助。《通知》规定,对2003年1月1日(含
)以后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的家属,一次性发放特别补助金10万元。其中,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一次性增发特别补助金10万元。对1980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2月31日(含)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的家属,每年发放特别慰问金5000元,连续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发放对象为各级人民法院因公牺牲的在编、在职授衔司法警察(包括已经批准入警正在见习期的人员)的父母、子女和配偶。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要加强对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因公牺牲司法警察家属档案,保证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的及时发放。

  网络编辑:陈岩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