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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定聚众赌博不营利也可能被定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1:57 龙虎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这是司法界对赌博罪一贯的理解,但是从2月4日起,江苏省内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及其相关行为都可能被认定成赌博罪。

  昨天,南京市警方开始在街头尤其是棋牌室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其中一条规定令不少棋牌室老板心惊:只要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无论是否
实际营利,均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社会管理秩序,净化社会风气,依法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察厅四部门于2月4日联合制定下发了该通告,并由各市职能部门翻印、张贴。

  不营利也可能被定犯罪

  通告明确规定,以公司等名义非法经营赌博活动、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设立、链接赌博网站或为赌博网站充当代理;利用六合彩等非法彩票、电子游戏机等聚众赌博;组织赌球、赌马等赌博活动;以赌博为业等情形的,均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无论是否参与赌博;对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无论是否实际营利,均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

  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告诉记者,以前执法部门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会认定赌博罪。即使情节严重的,也只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但该通告出台后,江苏省内对于赌博的打击显然会明显增强。

  为赌博看场子也是犯罪

  通告还规定,为赌博犯罪活动看场护赌、放高利贷、招募发展参赌人员,或者提供场所、网络服务等条件,构成赌博共同犯罪的,以共犯论处;实施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挪用单位资金、挪用特定款物等犯罪,并将犯罪所得用于赌博的,分别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同时构成赌博罪的,依照刑法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参与赌博且赌资较大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予以劳动教养。查获的赌资及违法犯罪所得一律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没收,赌博机等赌博工具一律依法予以收缴。因赌博发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6种情形从重处理

  通告特别强调,具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理:教唆他人赌博的;组织未成年人聚众赌博的;开设赌场、利用赌博游戏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赌博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的;通过赌博形式实施行贿、受贿的;具有其他法定从重情节的。对赌博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或者检举、揭发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处罚。 通讯员沈宫轩 金陵晚报记者眭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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