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公安不再接受群众赠送锦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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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2:42 东南快报 | ||||||||
河南省公安厅近日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不再接受群众赠送的锦旗、镜匾、感谢信等物品,不再将其作为评定先进的条件。河南省公安厅的通知称,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是人民警察的法定义务和分内职责,是应该做到而且必须要做好的事情”。(来源: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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