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腕民工讨到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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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3:25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实习生陈一特约通讯员王爱东记者吴强)本报2月5日7版刊登《只因当初没有签合同事到如今割腕为讨钱》的报道后,引起了诸多读者的关注,纷纷来电询问情况。昨晚,“割腕”的当事人小宋特地给本报打来电话,感谢本报为他们所做的工作。他满怀喜悦地告诉记者,报道刊出后,装潢公司已将拖欠的部分钱款给了他们。他和哥哥拿到钱后已回到福建老家准备过春节。
小宋说,看到报道以后,一直说要与他们“结清”钱款的装潢公司就给他们结了大部分的货款。装潢公司还表示,年后双方再结清剩下的钱款。小宋在电话里承认,自己当时太冲动,割了手腕既不能解决问题,又让自己受了皮肉之苦。他表示今后做生意一定要多学一点法律常识,按合同办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