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何妨给“天价”年夜饭些许宽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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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8:06 法制晚报 | ||||||||
作者:刘海明 和往年一样,除夕未到,“天价”年夜饭的报道再次频频见诸报端:杭州一家酒店推出标价8万元一桌的年夜饭,广州一家年夜饭的特价还要8.8万元,重庆一家菜馆的“天价”年夜饭标价18.8万元……
“天价”年夜饭是市场社会的产物,单靠舆论的议论是阻止不了的。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税收调控的办法,对消费“天价”年夜饭的食客征收奢侈消费税,对推出“天价”年夜饭的饭店征收特种经营税,如果食客和饭店情愿纳税也要继续推出这样的“天价”年夜饭,那么,我们又何妨鼓励他们消费呢,“天价”年夜饭在满足个别人的特殊消费之余,还能利国利民,如此一箭三雕的好事,干吗要对它说三道四呢? 给“天价”年夜饭些许宽容,既是尊重对消费“天价”年夜饭的公民的尊重,更是对商家正常经营活动的支持(只要他们不宰杀野生动物)。 奢侈浪费不应鼓励,但是,合法的个人消费,纵使旁观者“心疼”,最好还是保持最大的宽容。等到咱们有条件享受“天价”年夜饭的时候,自然也不希望别人冷言冷语,那样的话,吃饭的时候还有胃口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