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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班工资算法劳动法有具体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1:12 新晚报

  据新华社杭州电(邓国芳)近日,记者采访了浙江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并查阅了与春节加班工资有关的一些国家法律规定,为广大春节驻守岗位的你解答疑问,希望这个春节留在公司加班的你能算好这笔“年关帐”。

  虽然我们把2月9日至15日的这七天,通称为“春节”,但这七天却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用人单位凡在9日到11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
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2日到15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据悉,春节假期的前3天加班须付加班工资而不能给补休的规定,是劳动法确定的。按照劳动法,春节期间的初四至初七可以补休替代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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