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今年难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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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1:12 新晚报 | ||||||||
北京消息“与社会中每位公民利益息息相关的《物权法》今年不太可能在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物权法》建议稿起草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对媒体指出《物权法》的最新立法进程。可以预见,如果在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提请表决,《物权法》在今年就没有颁布的可能。 “今年‘两会’期间《物权法》不会讨论,目前还没有到达这一步,有好多问题需要
依据中国《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制定刑事、民事等基本法律。《物权法》属于民事法律等基本法律,必须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才可以进行制定。 今年“两会”期间,如果《物权法》没有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物权法》只能在明年或者更远的将来才有可能出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