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药房“卖药”实现全天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1:37 辽沈晚报 | ||||||||
昨日,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药房“24小时供应”应理解为电话购药等多种形式 本报讯记者陈志馨报道从现在开始,沈阳市所有的药房已经实现了“24小时供应”。只要您需要,随时都可以在药房里买到药,哪怕是半夜三更。昨天,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春节药品市场进行检查时透露了这一消息。
根据最新发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去年4月1日起,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要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所有的老药房在去年年底换证时,也达到“24小时供应”的要求。也就是说,沈阳市的药房都已经具备了“24小时供应”的能力。市民半夜买药将不再吃“闭门羹”。 但“24小时供应”并不是说药房必须昼夜营业。对此,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处处长董琳解释说:“24小时供应,应理解为,开窗卖药,电话购药,或者夜间拍门买药等多种形式。”这是方便市民及时购买药品的重要举措。 据悉,从去年开始,沈阳市推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认证对药店的店堂面积、仓库面积、人员配备等都有强制性的规范要求。到目前为止,沈阳市内五区的药房从过去的1200余家减少到570余家,仅剩50%。这些药房都基本实现了“24小时供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