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手敲诈 事败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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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2:4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为了获取钱财,几个人竟然干起了以小偷为目标的敲诈勒索勾当。2月1日,瑶海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冬冬有期徒刑10个月,丁海啸、丁海波拘役6个月。 2004年10月9日晚7时许,张冬冬、丁海啸、丁海波和王言龙(在逃)经商议窜至新火车站广场出租站牌东边,物色小偷并借机敲诈。后遇到梅女士从旁边经过,王言龙告诉张冬
法院认为,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被公安机关及时抓获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张冬冬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丁海啸、丁海波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均应从轻处罚。在敲诈中,3被告人实施暴力,并携带凶器,情节恶劣,可酌情从重处罚。 (杨联文 肖献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