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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出台草案规定 可有偿选车牌吉祥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4:39 深圳商报

  广东拟出台草案规定 可有偿选车牌吉祥号

  开车接打手机罚100元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在6日起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据悉,该条例的最大亮点是吉祥号机动车牌可有偿选号有偿使用。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广东省部分群众有选择车牌号吉祥号的习惯和需要,为尊重群众习惯,为道路交通救助基金筹集资金,《条例(草案)》第六条规定:“机动车牌号实行有偿选号,有偿使用的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得超过全部数量的20%,所得款项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未纳入有偿使用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实行计算机选号。”这既满足了群众需要,又保障了不愿有偿选号的群众的利益。

  【本报广州电】(深圳商报记者李纪泽通讯员法宣)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条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机将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条例”草案还规定,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司机减轻赔偿比例不超过80%;如果在禁止人行的高速公路,司机减轻赔偿比例不得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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