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吉祥车号拟有偿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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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6:24 时代商报 | ||||||||
中新社2月7日电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昨日公布,公开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据介绍,该草案最大亮点包括:吉祥号机动车牌可有偿选号有偿使用,所得款项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一规定为全国首创。 《草案》内容包括:“机动车牌号可有偿选号,有偿使用的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得超过
《草案》同时提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