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贫困生实施“两免一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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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7:10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省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省安排专项经费为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市县政府和学校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免杂费、对寄宿的困难生给予生活补助。 省免费提供的教科书优先资助农村敬老院收养的孤儿和享有五保供养待遇的学龄儿童
我省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减免杂费造成的公用经费缺口和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从2005年起,要规范建立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把资助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他们得到相应的资助。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对各地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作者:王晶卉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