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业零关税短期难实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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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9:04 每日新报 | ||||||||
纳入《信息技术协议》引起关注张琦 本报资料片 近日,有关平板电视可能征收零关税的消息引起业内关注。不过,业内人士指出,这种颇具“前瞻性”的想法真正付诸实施恐怕要几年的时间。
日前,有媒体报道,日、美等国家正在酝酿将消费电子产品纳入《信息技术协议》(ITA)中,以扩大零关税产品范围,其中可能包括平板电视等高端电视。据了解,作为世贸组织协议之一———《信息技术协议》于1997年3月 26日通过。该协议的核心内容是,世贸组织成员承诺在 2000年1月1日前,取消包括计算机、电信设备、半导体器件、半导体生产设备、软件、科学仪器及其它等七大类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及其他税费(不包括电视、录像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关税),但一些发展中国家可以将其减税实施期延至2005年1月 1日。该协议的签署将使消费者直接受益,因为随着关税降低,信息产品的价格将大幅度削减。 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履行承诺,所有信息技术产品全部实行了零关税。 记者从海关了解到,自《信息技术协议》达成之后,在世贸组织召开的高端会议上,欧盟、日本等成员国就曾多次提出将协议产品适用范围扩展,形成新的产品目录。之所以有这样的提议,主要是由于这些国家都是信息技术产品的出口大国,尤其在以电视为代表的消费类电子产品方面技术雄厚,如果《信息技术协议》产品范围扩展,他们将是最大的受惠方。 尽管世贸组织多方成员对协议扩展普遍关注,但事情远非想象的那么简单。据了解,《信息技术协议》涉及计算机、电信设备等七大类电子产品,在税则中,七大类产品分布在不同的章节中。如果形成新的目录,势必引起税则的结构性变化。业内人士指出,从可行性来讲,目前这还只是一种具有前瞻性的探讨,真正实施可能需要好几年的时间。更重要的是,我国是《信息技术协议》的参加方,该协议的扩展恐怕需要多个回合的磋商,在我国表态之前,很难达成具体协议。 无论协议扩展在短期内是否成为现实,业内对《信息技术协议》扩展可能造成的影响均表示了担忧。目前,尽管等离子、液晶电视的整机进口关税仍高达30%以上,但大多数跨国家电企业均已跨过整机进口这道门槛,在我国建厂生产。 目前,国内市场销售的80%以上的外资品牌平板电视都是“中国造”。这也就意味着,关税对国内企业起到的实际保护作用已经很小。而一旦平板电视降至零关税,进口产品不仅会在价格上进一步逼近国产品牌,而且会利用其技术领先的优势切分市场利润。这对于仍处于价值链最底端的国内彩电厂家而言,打击将是巨大的。 新报记者 张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