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人流物流频繁 公民加强防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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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9:41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实习生陈辉记者骆继荣)春节即将来临,人员流动和物品流动都将形成持续的高峰,岁末年初历来是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期,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近日发布最新警方提示: ———尽量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出行,返乡、旅游、购物时最好使用安全便捷的银行卡;在外旅行不要食用陌生人的食品饮料。
———到金融网点取款时最好有人陪同,留心身后是否有人尾随,一旦发现情况,立即返回银行或者到附近商店求助,同时打电话报警。 ———基层企事业单位和加油站、农村信用社要加强防范措施,通过安装报警器、监控摄像头等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今年我省一些地方提前了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目前气温回升,风干物燥,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严防火灾发生。 ———出行和乘车要时刻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酒后驾车,不要乘坐不具备载客资格的运输工具,不要搭乘超载车辆,尤其是农村群众不要乘坐农用车走亲访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