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应领加倍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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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10:2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顾荣)新春佳节将至,但仍有不少工作人员需要留守岗位。记者昨日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初一至初三加班的市民应领到至少3倍的日工资,初四至初七加班则可获得至少2倍的日工资。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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