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新规定补助因公牺牲司警家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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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12:5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经商财政部同意,近日发出《关于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后,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的家属,最高将可获得特别补助金2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规定,对2003年1月1日(含)以后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的家属,一次性发放特别补助金10万元。其中,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一次性增发特别补助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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