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特别补助金和慰问金专款 司法警察牺牲最高补助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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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14:08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北京消息:为解决因公牺牲司法警察家属的生活困难,中央财政设立了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专款,专项用于因公牺牲司法警察家属的生活补助。今后,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的家属,最高将可获得特别补助金20万元。 其中,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一次性增发特别补助金10万元。对1980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2月31日(含)因公牺牲司法警察的家属,每年发放特别慰问金5000元,连续发放
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发放对象为各级人民法院因公牺牲的在编、在职授衔司法警察(包括已经批准入警正在见习期的人员)的父母、子女和配偶。(郑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