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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学平"网议人代会"网下延续 所有问题均给出答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15:10 东方网

  编者按: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1月19日中午),龚学平主任应邀参加了上海人大公众网和东方网共同组织的“网议人代会”活动,就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了一个小时的网上聊天、交流。聊天期间,网民反响热烈、踊跃参与,共提出747个问题。由于时间所限,龚主任在现场回答了其中45个有代表性的重要问题。并承诺,所余问题将在会后尽快回答。会后,上
海人大公众信息网将所余问题归纳为145个问题(包括网民反映与建议)。龚学平主任本着对网民负责的精神,对这些问题作了回答。现将网民的提问和龚学平主任的回答予以发布。

  嘉宾龚学平开场白:明天就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春节了,我在这里以这种独特的方式,先给大家拜个年。感谢广大网友一年来对人大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同时,也衷心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关注上海人大的工作,并且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祝广大网友及其家人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全家幸福、万事如意!

  网友nikor:行业协会制定规章制度是否应听取老百姓的意见?我觉得很多规章和标准合同有霸王条款之嫌!

  嘉宾龚学平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2年通过的《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行业协会是指由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实行会员制。设立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协会章程。”目前上海行业协会的设立和制定规章制度都是依法制定,并须报上海市行业发展协会发展署批准。

  关于标准合同的霸王条款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通过的《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对本市合同格式条款作了规定,并规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其进行备案审查,针对某些特殊情况还会召开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此外,消费者也可依法对霸王条款向工商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出申诉或投诉。

  网友Hunt:为什么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能有效突破?

  嘉宾龚学平答: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发展不能有效突破原因有很多,如市场开发度不够、部分行业受政策约束较强、基础设施不足、受体制机制约束、对服务业发展规律还缺乏深刻认识等。

  为此,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在对本市服务业调研之后,酝酿形成了《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并在本次的人代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写入了政府2005年的工作报告中。

  网友焦晃:目前一些民间财团在房产、煤炭等行业四处出击,造成有关行业价格飙升、秩序混乱,这其中是否认存在着法律不健全的问题?人大在对此可以有什么作为吗?

  嘉宾龚学平答:有关行业价格飙升、秩序混乱主要的原因是市场供求不平衡造成的,当然也不排除一些投机的因素。有些情况的产生的确也与法律的相对滞后和不健全有关。

  因此,市人大常委会也在积极调研,并及时修改一些地方性法规来规范这种行为。例如2004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对预购商品房的转让作出了规定,即期房限转,对当时市场存在的炒卖房产哄抬价格的投机行为起到了一定遏制作用。

  网友希望:国企改制应按法律程序进行,人大有无制定过相关的法律?通过什么途径才能知晓该法律?

  嘉宾龚学平答:对于国有企业的立法问题,目前尚无专门立法,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其列入立法计划,并在开展调研。

  几个网友:在目前国企改革中,原来的国有资产、国有股权的退出转让,基本是出让给经营骨干和外来投资方。改制过程中有许多“合法”不合理的方面。您对此有何看法?如何从法律上保证国资流失的永久追溯权?

  嘉宾龚学平答:国有企业改革目前由于没有专门的立法,基本上是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及相关部委的规章和政策操作,对于改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方面,目前中央和地方两级国资委也在积极研究相关政策来规范这些行为。

  对于从法律上保证国资流失的永久追溯权,一些专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调研的国有企业立法作出规定。

  网友徐汇职工:有位领导说,明知违约、违法,明知在合同期内,但目前是市场经济,不需要任何理由,单位有权任意解除聘用合同,只要单位愿意赔钱就算解决问题了,这是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请问是这样的吗?

  嘉宾龚学平答:对于劳动合同的规范,《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都对聘用合同的解除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诸法院。

  网友退休工人:单位随意解除聘用合同,法院已认定违约,上级主管部门(区人事局)应不应该责令限期改正?

  嘉宾龚学平答:对于工伤事故的认定,国务院在2003年出台了《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在2004年出台了《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本市工伤范围及认定规定的公告》,这些法规和规章对工伤的认定和处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您可依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网友一员:为什么有些造假行为久治不了?

  嘉宾龚学平答:市人大常委会在前几年开展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监督,有力推动了市政府做好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工作。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也采取了许多措施打击造假行为,如2004年的几部门联合对襄阳路小商品市场假冒世界名牌产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这些造假行为进行了打击。当然,打击造假售假行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下去,同时也需要广大市民给予积极配合。

  网友pinghua建议:成都普马大卖场倒闭,导致数以千计的供应商损失货款亿万元,希望上海市政府应引以为戒。请政府注意大卖场的运作方式,规划大卖场对供应商的收费事项及货款帐期,有利于流通领域健康发展。同时也要吸取成都普马倒闭的教训,以利于社会安定。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很好,我已请工作部门向市经委反映

  网友三农等建议:在“三个集中”的过程中,市人大要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要依法集中农村土地,要依法动员农民居住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郊区耕地在冬季“抛荒”的比较多。有的开发区,土地推平了一大片,但不进行建设,也不复耕,导致光溜溜寸草不生或杂草丛生。建议市人大能敦促政府采取措施,注意资源利用。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很好,我已请工作部门向市经委、市农委反映

  网友交大才子:高等学校的大课人数尤其是数理化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大课人数越来多,教学质量如何保障?

  嘉宾龚学平答:高校扩招是为适龄青年提供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许多高校对教学质量有严格要求,如加强教师的教学研究和备课制度;要求教授执教本科生教学;构建评估及考核的规范要求;实施课余的答疑及辅导机制;加强自学、钻研能力的培养;实行入学与毕业的宽进严出制度等。应该说,上海高校的教学质量是有保证的

  网友卫青:您觉得目前是否存在外语教育受关注而母语教育被冷漠的现象?语言教育的畸形发展是否可以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嘉宾龚学平答:提出的问题很好。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度准备进行语言文字方面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进一步关注母语教育,规范用语。

  网友翁正春:您怎么看四、六级考试作弊事件?

  嘉宾龚学平答:自古以来考试作弊就是不良行为,受到社会各方遣责。对作弊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高校都有相应的处理规定。

  网友周润法 :对于民工子女的教育并轨与教育环境问题,您觉得在立法上能做点什么?

  嘉宾龚学平答: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已有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机会平等,因此,民工子女教育是受法律保护的。近期,全国人大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行修改,届时上海的地方性实施办法也将对此进行修改。

  网友好问:教育法在上海得到了很好的贯彻了吗?

  嘉宾龚学平答:应该说,教育法在上海得到了较好贯彻,在依法治教、硬件配置、师资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都有显著提高。但在公建设施配套建设、外来民工子女教育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网友蚂蚁:2005年大学生就业难,女大学生就业更难。对此,政府有什么对策?

  嘉宾龚学平答:就业问题是由社会大环境、市场导向、企业用工制度等多种因素决定的。政府要加强舆论宣传、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用工不得有性别歧视。同时,也希望女大学生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时适应社会变化的需求。

  一些网友:乙肝病毒携带者被企业拒绝能依照啥法律打官司?

  嘉宾龚学平答:企业录用员工有其自主权,但前提是不得有歧视。对于某些食品、药品生产企业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招聘员工有严格规定。如要打官司,可依据《劳动法》或到市区两级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咨询。

  网友上海小伙:您对上海青年有哪些希望和要求?您认为2005年上海青年的发展机遇有哪些?

  嘉宾龚学平答:希望青年人加强学习,提高实践经验与能力,更多关心上海改革与发展大局,在推进“一个龙头,四个中心”的建设中,贡献青春和智慧。

  网友群众:上海的教育体制将如何发展?

  嘉宾龚学平答:上海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在体制改革方面,上海教育坚持贯彻依法治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管理的原则。

  网友苹果香:教育工作者的福利分房问题何时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嘉宾龚学平答:福利分房向货币分房过渡,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但国家对教师购房实行优惠补助政策,如,本市教育系统引进国外优秀人才、外省市骨干教师、评为先进或骨干教师等,有奖励住房、发给住房津贴等具体措施。相关信息可查市教委或所在区县政府网站进一步了解。

  综合许多网友建议:要保障1.2乙肝携带者的人权,乙肝科普应该是政府的份内之事,建议将乙肝科普知识编入中小学教材。新的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不能歧视乙肝携带者,可是上海还有很多企业对就职人员查两对半,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是大家梦寐以求的,上海理应走在全国的前列。上海乙肝歧视第一案11月15日已开庭。希望政府把乙肝歧视问题当作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重大的事关社会稳定的问题来重视。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卫生行政部门。

  网友黄书大等建议:2001年开始工作的人,在社会保障中属于“新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障,而此前一年的人就算“中人”,这样似乎不太公平,应该给他们以合适的待遇。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医保部门。

  网友援疆回沪者建议:请政府多关心那些把青春献给边疆建设现已年老的支边回沪人员。希望市政府在“就医”方面为他们具体办些实事。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医保部门。

  网友朋友建议:中小学生规定穿校服,但冬天太薄,夏天透气差。还有红领巾,天热时戴着难受。建议规定仅在大型活动和重要场合时穿着佩带,其它时间自愿。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教育行政部门。

  网友农场教师建议:建议积极落实国办发(2004)9号文件,解决企业教师后顾之忧。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教育、人事行政部门。

  网友维权建议:能否成立专一电台,让老百姓投诉,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消费者协会。

  网友海上名虫建议:校园安全工作仍有学校重视不够,建议加强暗访暗查,并建议每所学校都就火灾和持械行凶的应对搞一次演习。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教育行政部门及青保办。

  网友铛铛建议:青少年处在特定的时期,建议为他们的心理问题提供更加适合他们的医院。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很好,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卫生行政部门。

  网友乡下老师反映:《上海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出台以后,教师在教学中碰到了许多困难。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反映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教育行政部门。

  网友上海人反映:我家在浦东凌兆,由于爷爷身体不好,每天要吃很多药,但是配药又限定金额,不得不经常去医院。请问这方面能不能改革一下?另外,我家附近的三林医院,有很多药都是进外地的,上海本地有的药,为什么还要进外地的?此中原因,人人皆知。请有关方面能查一下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反映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医保部门。

  网友一位家长反映:学生的减负未能真正起效,临近期末考试小学生每天的作业都要做到晚上十点多,太辛苦了。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反映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教育行政部门。

  一些网友反映:《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法》已经实施多年,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还很严重。

  嘉宾龚学平答:人大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网友园丁反映:郊区的教师,在相应的付出后得不到平等的职业待遇。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反映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教育行政部门。

  网友阿三等:我看了网上代表资料库里有关代表资料,内容十分简单,这样会不会影响老百姓和代表的交流呢?

  嘉宾龚学平答:代表有关资料的公开,是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代表的一个渠道,也是扩大人民群众知情权、选择权的一项措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网上资料库公布人大代表有关资料,有利于加强代表与群众之间的了解与交流,这项工作近年开始做,受到了选民、人民群众的欢迎。同时,上海的许多人大代表还采取各种方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如:印发代表名片、公布代表联系电话、设代表联系箱、走访选民等。因此,但随着代表工作的不断深入,人大代表将更加主动深入人民群众倾听意见,反映群众要求,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方式越来越多,相互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也会越来越充分。

  网友普通代表:市人代会审议发言能否尽量拒绝老面孔,多给普通代表发言的机会?

  嘉宾龚学平答:首先一点要明确,法律规定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同的,人大代表没有“普通”与“特殊”之分,市人大代表在参加市人代会审议时,发言的机会是平等的。争取发言机会,主动发表自己的审议意见,是每个代表的权利。至于在发言过程中,有的代表争取的发言机会多一些,时间长一些,这也都是需要代表本人主动申请和争取。我认为,人代会的审议发言中,代表都可以发言,发言权是平等的。重要的是代表本人要积极参与,通过会前的大量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会上敢于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而不能通过“拒绝老面孔”来为其他代表创造发言机会。

  网友Fish:市民有事应与单位所在地还是居住地的人大代表联系?如何与人大代表联系?

  嘉宾龚学平答:首先,我认为市民有事时与人大代表取得联系是对代表的信任,也是可行的。由于人大代表是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也必须与原选区的选民保持联系,所以在与人大代表联系时,建议市民先与本选区选举出来的区县或乡镇人大代表取得联系,这种联系比较直接,也比较方便。又因为人大代表不是只代表某个行业、某个团体的利益,而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所以也可以与所在单位的代表联系。还有一点需要明确,就是向代表反映的问题不能超出代表履行职责的范围。

  网友张伯行:人大有人事任免的权力,如果任免了一个“坏人”,人大有没有责任?如何追究这种责任?人大如何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

  嘉宾龚学平答:感谢你对人大工作的关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任免权是由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拟任免人员,有严密的法律程序,一般要经历组织提名阶段、任前审查和公示阶段、常委会会议任免阶段等,其中法院、检察院还要经过考试阶段。在这几个阶段中都有比较严格的程序,保证任免过程的公开、透明、公正。

  在组织提名阶段,组织部门提名拟任免人员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等进行考察、酝酿、讨论,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进行公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在任前审查和公示阶段,拟任免人员材料要在有关单位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在任免议案提交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前阅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知情权。

  在常委会会议任免阶段,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行使职权,进行投票,获得过半数票数的始得通过。

  这几个阶段为人大人事任免工作提供了严格的程序保证。提名人通过任命后,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行使监督权,可进行述职评议、视察、要求其报告工作等,重点监督其依法行政的情况。人大及其常委会还可以行使询问权、质询权和组成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如果任命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人大常委会可以经过法定程序罢免或者撤销其职务。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也将不断改进和完善人事任免程序。

  网友麻勒吉: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人仍然担任人大代表,为何对他们没有约束机制?为什么不能罢免他们呢?

  嘉宾龚学平答:非常感谢你对人大及人大代表工作的关心。对于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如果是正常经营风险,则属于正常经营范围之内。如果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视情况采取罢免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对代表的罢免分为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和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两种情况。

  第一,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罢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区县及乡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对于区县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镇人大代表,原选区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第二,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罢免。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分别由其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代表如果经过司法程序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则其代表资格终止。

  网友于振:通过述职评议来监督“一府两院”的官员,述职报告是由本人起草的,那么如何认定报告的真实性?

  嘉宾龚学平答:主要是建立一套民主程序和机制来保证述职报告的真实性。一是对每位述职对象,市人大常委会都相应成立述职评议工作小组,对述职对象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广泛的调查,听取人大代表、服务对象、相关单位、部门内部等方方面面的意见;二是述职对象要公开在部门内部述职,听取意见,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述职,接受评议;三是述职对象的述职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上述机制对述职对象真实报告履职情况,有一定制约作用。

  网友民主:每次选人大代表的时候,许多候选人我都不认识,能否对人大代表候选人多做点宣传?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对人大代表候选人多做点宣传”的建议很好,有利于选民充分了解代表候选人,选出能充分反映民意、听取群众呼声的人大代表,有利于人民通过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

  选举法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区县、乡镇人大代表中,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政党、人民团体或者选民,可以在选民小组会上如实安排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

  在选举实践中,多数选区都有选民小组会,一些选区也根据选民的意见安排了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当面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选民可以通过候选人名单、选民小组会、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等形式熟悉候选人的情况。

  我们将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今后的选举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对代表候选人的宣传和介绍工作。希望你多提宝贵意见。

  网友农民的儿子:有不少来自郊区的人大代表,但为什么我们还是感到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代表不多?

  嘉宾龚学平答:第一,上海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865名代表中,有38.8%的郊区代表,占代表总数超过1/3,应该说比重是比较大的。

  第二,代表们比较关心“三农”问题,在今年的人代会中,代表提出的议案中有3件、书面意见有11件与“三农”问题有关的。还有相当数量的议案和书面意见也涉及到“三农”问题。

  第三,你认为还有哪些涉及农民利益的问题还没有提出来,可以通过来信提出。

  网友建议:目前人大代表中当官的多,有钱的多,有名气的多,工人农民少,弱势群体少,什么时候能有一个民工人大代表来为广大民工说话?鉴于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建议规定政府官员不得担任人民代表。

  嘉宾龚学平答:感谢你对人大工作的关心!

  第一,关于民工人大代表的问题。《上海市区县及乡镇人大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规定,户口在外省市,现居住本市的人员,取得户口所在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参加居住地区县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在本市2003年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有相当数量的户口在外省市原居住地、现居住本市的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取得选民资格转移证明后,参加了本市区县人大代表选举。

  《上海市区县及乡镇人大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规定,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外来务工人员如在上海市登记为选民,有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不包括本人),可以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参加选举,获得选区选民过半数选票则当选为人大代表。

  第二,关于建议政府官员不得担任人大代表的问题。目前国家法律只规定政府组成人员不得担任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并没有规定政府组成人员不得担任人大代表。因此,地方人大不能对此作出决定。应该说,你的建议表达了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制度、发挥代表作用的迫切愿望,我们将把你的意见转达给全国人大,供修改国家有关法律时参考。

  希望你一如既往的关心我们的工作,欢迎再提宝贵建议。

  网友建议:人大代表应该按时到所在社区听取和收集民意,并形成制度,也作为人民群众对代表监督的一种形式。建议人大作个调查,了解一下各位代表身边和所在地区的人民知道他是人大代表?有多少百姓直接向他反映人民需要得到解决的问题?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问题提得很好。各级人大代表都是直接或者间接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应该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近年来,本市各级人大为拓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建立代表听取和收集民意的有效制度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如闸北区开展代表“议政日”活动,代表就本地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深入群众进行调研,通过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成很多问题的解决。长宁区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代表定期与选民直接见面,听取群众意见。同时,为了使代表更好地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本市大多数区县开展了区县、乡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活动,徐汇区和长宁区还进行了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的试点,取得较好效果。

  本市各级人大还将继续为促进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探索有效途径,推进制度建设,为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网友参赛者:我参加了人大组织的网络知识竞赛,虽然没拿到奖,但对了解上海、了解人大、了解身边大事都有好处,2005年还有这样的比赛吗?

  嘉宾龚学平答:首先,非常感谢你对人大工作和市人大公众网的热切关注。我们现在十分注重发挥网络在人大工作中的作用,许多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都离不开网络的参与。我们有自己的“上海人大公众信息网”,设置了“网上半月谈”、“网上咨询”、“与人大代表面对面”以及“人大信箱”等栏目,你随时都可以参与进来,与我们互动。

  网友代表:网络的影响越来越大,我们是否充分整合人大所有媒体资源,成立编委会,使网络、报纸、杂志三方联动?

  嘉宾龚学平答:你提的这个建议很好。我们的有关部门会认真研究你的建议,相信会对提升人大相关工作很有帮助。

  网友翁同龢:您真的在电脑前和我们对话吗?还是您的部下替你回答?

  嘉宾龚学平答:绝大多数是我在和大家对话,因为有视频直播,网友是可以看到、听到的。大家提出的问题中有2个问题是我们市人大常委会的秘书长孙运时同志回答的。

  网友虾米:龚主任,你一天工作几小时?

  嘉宾龚学平答:正常工作时间我都在工作。有时因工作需要,晚上或节假日还要加班。

  网友网络人:您如何看待网络媒体在两会这样重大报道中的作用?

  嘉宾龚学平答:我个人认为,网络媒体已经成为报道“两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网友聊:市长也是人大代表吧?能不能也让市长到这里和百姓聊天呢?

  嘉宾龚学平答:是的,市长也是人大代表。你的建议我可以代你向他反映,他如果能加入,那么我们的聊天活动会更加精彩。

  网友济济:上海的交通太拥挤了,是车多了还是路窄了?为什么超前规划也跟不上时代发展?

  嘉宾龚学平答:上海交通拥堵是一个动态发展的问题。目前,市政府已制定“交通白皮书”,并就统筹解决交通问题研究提出一揽子综合性的体制改革、规划调整、管理政策和具体措施,将有效地缓和本市交通状况。

  网友老学究:违法建筑物的认定程序是什么?依据哪些法律、法规?裁定机构、执行机构和处理争议的机构分别是哪家?

  嘉宾龚学平答: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市政府也出台了《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等规章,对违法建筑的执法主体和处罚措施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违法建筑的情况复杂,针对不同情况,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也不尽相同,应根据具体情况援引相应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网友任大话:为什么上海的公交司售人员不肯讲普通话?讲普通话真的很难吗?

  嘉宾龚学平答:推广普通话是公交行业的规范服务要求,公交司售人员在服务中应当讲普通话。

  综合一些网友的问题:动迁房每平方米标准是根据什么来定的?为什么在旧区动拆迁中不尽可能让居民回搬原地或就近安置?如果拆迁过程中有强迁现象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动迁不按有效产证和户进行签约是否违法?人大是否准备就动迁立法?

  嘉宾龚学平答:市政府在2001年出台了《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对动迁标准、安置方式、管理程序、法律责任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并落实了相应的操作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对城市动拆迁中出现的问题历来十分重视,相关专门委员会也一直在进行立法调研工作。

  一些网友:目前上海的交通压力很大,如何排堵成了市府领导相当重视的问题,就解决这个问题市人大对市政府有关部门有什么监督措施?

  嘉宾龚学平答: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的交通拥堵情况十分重视,经常性地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今年人代会期间,对交通工作进行了专题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政府的排堵保畅工作进行监督。

  网友要落实:韩正市长说,当前阶段要把“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房为主”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方向,不断改善老百姓居住条件“,人大将如何监督保障完成?

  嘉宾龚学平答: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办法》等法规,规范和加强本市的房地产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督促政府部门加强管理,支持市政府房地产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举措,促进和保障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步发展。

  网友李由:有人说,上海房价是由于政府拍卖土地造成的,是这样的吗?

  嘉宾龚学平答:决定房价的因素是综合性的,与实行土地拍卖制度没有必然联系。

  网友市民:为什么在已知磁悬浮运营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仅仅为了一个世博会,政府还要考虑延伸它?

  嘉宾龚学平答:有关世博会交通规划尚在研究过程中,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统筹考虑磁悬浮列车建设问题。

  网友八件等建议:三大市容弊端:流动小广告、沿街强乞讨、城市“牛皮癣”,与上海城市形象很不相称,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这些难题的办法。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很好,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市容环卫局。

  网友皮皮等建议:现在马路上发“小卡片”的人越来越多了,街头上到处都贴有“办证”的广告,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很好,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市容环卫局。

  网友上班彝族建议:我住在万里小区,每天下班高峰,要等112路公交车1到2个小时,平时好象车还多点,一到高峰,车子反而少了。每天几个小时花在路上,实在太辛苦!建议人大呼吁一下增加高峰时段的112路公交车的班次。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交通局。

  网友盈盈建议:我对中环线施工对环境及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表示强烈的不满!希望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给予认真负责地解决。建议施工单位尽快提出不扰民施工的应急方案。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建委。

  综合一些网友建议:现在存在业主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且拒不履行物业公司整改通知的现象。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予以重视,尽快采取措施,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很好,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房地资源局。

  网友普通市民建议:上海南站周边马路的路况实在太糟糕,特别是老沪闵路至桂林南路,现在是单行道,但南站建设大军的重型车经常逆向行驶,建议人大督促政府尽快改善局面,还市民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建委。

  网友小松建议:有些市容大队的工作人员在清理无证摊贩的时候,行为可以用“野蛮”来形容。对无证摊贩应当予以取缔,但是粗暴的执法行为只能引起市民的不满,损坏政府的形象。建议把市容监察大队素质低下的人清除出队伍,以保持队伍的严肃性、实效性和务实性。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市容环卫局。

  网友Jinjin建议:目前停车价格过高,收费混乱,有些停车费还可能流失。建议政府有关相关部门予以规范、管理。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物价局。

  一些网友建议:建议有关部门关心一下楼上发噪音影响楼下居民的事,采取措施加以管理。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房地资源局。

  综合许多网友建议:有的动迁人员态度很不好,有的动迁组还威胁反映情况的居民;目前,在同一动迁地块中存在着安置差异极大的情况,建议就各户情况和动迁方案进行公示,真正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动迁制度。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房地资源局

  综合许多网友建议:解决交通拥堵,有一点必须关注:即,由于部门协调不利导致的路面反复施工。金沙江路两年内五次开挖路面,而且每次持续近4个月,改道绕道,导致本来就十分拥挤的路面,雪上加霜,被外面的媒体报道“400米路公交行使了26分钟的世界纪录”,给上海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现在上海的地铁站点建设缺乏和其它交通方式换乘衔接的考虑;公交18路电车改为汽车,21路电车也将改成汽车,城市景观固然重要,但环境保护更加重要;钦州南路是上海南站连接闵行七宝地区的大通道,在建的中环线把钦州南路和平南路接口切断我们觉得不妥当。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很好,道路开挖问题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市政局,交通设施问题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交通局。

  网友晶莹反映:我是一名住在老闵行地区红旗小区的居民,在老闵行地区基本上过了晚上十点就没有车辆到小区了,取而代之的就是一些黑车,建议有关部门解决这个问题。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交通局。

  网友民声等反映:《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已明确在居民小区严禁“居改非”,但我们长宁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没任何动作,大楼里公司泛滥,严重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物业说要等上面的具体通知。《规定》既然已颁布,怎么还要具体通知?建议人大过问。

  嘉宾龚学平答:你反映的情况,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房地资源局。

  网友琳琳反映:我的友人坐公交车来看我,后背的衣服在车上被雨打湿了;有的空调车收了空调费,却不开空调;浦东金杨路靠家得利超市的那一条人行道,小商贩挤满了人行道,行人只好走到了马路中间,造成卫生脏、乱、差和安全隐患;浦东公交987路在科技馆设终点站,下一站是联洋小区,中间一个很重要的地方——浦东新区少年宫和图书馆没车站,许多人要多走一站,出行很不方便。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交通局。

  网友上班族反映:01路公交车空调车和普通车在上下班高峰搭配比例严重失调,普通车要30-40分钟一班,而其发车率却是3分钟一班,失调比例可想而知,故人为造成车辆拥堵。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交通局。

  综合许多网友反映:上海房价太高了,再不整治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目前,大批等待结婚的青年、动迁户、新上海人等买房能力欠缺。近日浙江大学调查显示,45%浙大毕业生选择毕业离开杭州,其中80%的人是因为杭州房价太高。上海的高房价对建设人才高地应当是有影响的,希望打击贩房子的中介公司,希望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希望人大在立法上予以考虑。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房地资源局。

  网友气愤反映:在淮海中路几乎天天能见到市政府、武警车辆闯红灯,逆向行驶。难道这些车辆就能拥有特权?这种人为造成道路堵塞的现象是不是该管管?

  嘉宾龚学平答:你反映的情况,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交巡警总队。

  网友dtxyxx等反映:南汇区大团镇被评为市二级卫生城镇。可大团镇永春东路上的水暖厂的烟雾,却使附近居民饱受污染之苦。周围还有三所学校,特别是向阳小学,仅一河之隔,有时紧闭门窗也无济于事,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们的身心健康。望上级领导给予及时制止。

  嘉宾龚学平答:你反映的情况,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环保局。

  网友kolevr等反映:私房翻建的法规或规定落后于实际状况,许多老百姓不愿按照法规翻建自己的私房,造成“合理而违章”的现象;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关注保护公民合法私有房产和历史遗留的“代为经租”的房产归还业主的问题。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房地资源局。

  网友钱路得:新的信访条例即将施行。哪个部门来实施监督?人大有没有这方面的机制?

  嘉宾龚学平答:新的信访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于1月17日正式颁布。该信访条例系国务院行政法规,其具体实施情况除由国务院对各级政府进行检查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同级人大常委会对同级政府可以进行监督。

  网友百姓:什么是上访?市人大常委会是否接受老百姓的合理上访呢?

  嘉宾龚学平答:上访广义指信访。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电子邮件和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专设信访办公室,专门受理人民群众的信件(电子邮件)、电话和来访。

  网友金山农民:由于政府行政不作为而造成损失,由政府承担还是老百姓承担?除了通过司法途径、行政复议等,是否可以通过信访或召开听证会等形式解决?

  嘉宾龚学平答:由于政府的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在相关的国家法律中已经有所表述。从建立法治社会的要求来讲,司法审判是最有效最能体现公正、公平的方式。一般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纠纷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来解决。信访不是一个解决各类行政纠纷的程序,而是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机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渠道。

  网友热爱上海的市民:村委会开虚假证明该如何处理?

  嘉宾龚学平答:村委会开虚假证明,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也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网友Honger:政府和银行合伙欺骗了某个企业的钱,企业法人代表上访四年,总是被推来挡去的,老百姓该去那里反映?

  嘉宾龚学平答: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到处上访不是解决纠纷的根本方法。各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和承担的管理社会责任分工不同,遇到纠纷首先要确定责任单位是谁,而不是四处上访。你对你所反映的事情,首先要运用法律知识,识别是属于民事争议还是刑事案件,再向相关的部门进行诉求。

  网友Dcy:关于上海紫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静安紫苑项目的质疑,我已将详细信息发至龚主任的信箱,请查一下!

  嘉宾龚学平答:我们在收到你的电子邮件后会作相应地处理。

  网友苦恼人:浦东红枫路108号的金桥酒店公寓D、E商品房,在卖楼时明明广告上前面一幢楼是会所,而且客观存在,现在却公开改造后成了商品房和店铺。请调查!

  嘉宾龚学平答: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房地资源局处理。

  网友害怕受伤:我已经在1月16日写信给你,把详细情况告诉了你,希望你有机会亲自看一看信。

  嘉宾龚学平答:反映内容不祥,可以再发信来。

  网友一位教师:我与兄长家住浦东新区三林镇联丰村孙家弄小队9号、11号,住房分别拥有合法的产权。2003年3月18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在强迁我父母房屋(7号)时(浦府强迁字(2003)第10号),严重违反市“111号”拆迁条例中有关规定,顺手牵羊地把我与兄长的房屋拆毁。近二年来我们到处控告、信访,没得到任何说法。我曾六次发邮件给您在人大网的信箱(题目:是谁让我们的房屋从人间“蒸发”),也杳无音信。我们何时能结束流离失所、有国无家的生活?

  嘉宾龚学平答:我们已经多次收到你的电子邮件,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转给浦东新区政府处理,并已多次回函告你。请你与浦东新区政府联系。

  网友小何:我是梅川路怒江小区的居民。长征居委会为了加强小区安全,在大门前专开了一条仅能供一人行走的小道,两边还有铁栏杆,进出居民和自行车都走这条小道。为此,居民也多次向居委会提出,均不果。

  嘉宾龚学平答:我已请工作部门转普陀区政府处理。

  网友有谁能帮我:我是住在上钢五村的居民,我楼上404室的邻居每天都要弄出噪音,烦死了!请人大和上钢五村居委会联系,找江书记,我写过纸条,他知道这件事情。嘉宾龚学平答:我已请工作部门转浦东新区政府处理。

  网友郑治洪:我涉及的一个案件,三级法院五次审理,至今不敢审理我的诉讼请求。我的诉求是:要求对我们合同纠纷中,对甲方在合同中承诺的:“甲方对按月结算后的盈余利润按比例分配”进行审理。这个诉求作为专业的法官、法院有什么难度呢?为此事我曾多次向你及人大反映。

  嘉宾龚学平答:你所反映的事情由于过于笼统,我们无法判断。但我国法院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而不是三级法院审理。法院不存在敢不敢审理的问题,而是依法是否应该立案审理的问题。法院受理案件要有法律规定的要素。建议你请教一下法律专业人士。

  网友岭南业主:我们于2004年12月15日写给您的信,不知收到否?我们反映的问题事:岭南公寓20多户顶层漏水,物业和业委会都认为需要大修,但受《居住物业条例》动用维修基金需得到全体业主2/3以上同意的规定而阻碍,多次信访最终均转到闸北区房地局,而他们表示受条例限制,尽管确需大修,但无能为力。迫切希望领导帮我们解决燃眉之急!

  嘉宾龚学平答:我已请工作部门转市房地资源局处理。

  网友Willsun:我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市市民,2004年8月买了一辆微型面包车,现在被禁了,政府提出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现在我已经到了投诉无门的地步了!

  嘉宾龚学平答:道路是社会公共资源,对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是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的一个重要表现。欢迎你对政府的行政管理行为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会把你的建议和意见转给相关决策部门。

  网友投诉人:我在2004年12月31日晚,发送给市人大主任信箱里的一封标题为“反映违反《上海市信访条例》的一系列事实,期望看到违法必究的结果”的电子邮件。为何至今没有任何回音?我在2005年1月14日寄出的催问回音的挂号信,至今又过去了五天时间,还是没有回音。我想知道,市人大是否会依照《上海市信访条例》的规定,及时的给投诉人一个符合法规规定的“书面答复”。

  嘉宾龚学平答:由于你先前的电子邮件内容表述不是很清楚,我们已作存信处理。请把自己的具体地址、来信人姓名、联系电话、反映具体情况写清楚后再次发送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信访办在收到你的信件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处理。

  网友学府路:我们是杨浦区学府路临街居民,学府路上酒吧长期超范围经营,油烟污染严重,半夜酒徒在学府路上滋事飚车,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该问题我们向环保、工商、街道反映多次,但是有关部门踢皮球,希望您能为我们处理,还本地居民安宁。

  嘉宾龚学平答:我已请工作部门转杨浦区政府处理。

  网友张廷玉:对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综合培养、考核、评估,目前有没有比较体系化的考虑和动作?

  嘉宾龚学平答:网友所提出的“执法人员”的范围十分宽泛,既包括行政执法人员,也包括法院、检察院的司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人员,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公务员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要求,对其法律素质培养、考核和评估有一系列的工作安排。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公务员法,将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规定。对司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历年都是“两院”工作的重点,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科学的培养、考核、评价体系,对这套体系的改进、完善工作将继续深化。

  网友徐图:对社会上愈演愈烈的诸如新疆人等偷盗团伙的偷盗行为,有关部门有无打击措施?

  嘉宾龚学平答:对这一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一直都很重视,本市各级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打击措施,已经初见成效。

  网友熊熊:从实际情况看,有关“禁止遣送”的政策给城市环境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您个人如何看这个问题?

  嘉宾龚学平答: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建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史上的重大事件之一。将强制性收容遣送改为关爱性救助管理,是顺应社会文明进步的步伐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但不可否认,在实现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转变的过程中,由于相关规定不尽完善和管理措施没有及时到位,确实也出现了流浪乞讨人员明显增多的情况,甚至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操纵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在公共场所乞讨和强索等情况,给本市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带来一定的影响,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对此,本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也十分重视,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后,市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方式、方法进行探索和总结,并采取相应措施,逐步加以规范、提高。

  网友梦亮:如果公检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颠倒黑白、乱用酷刑,老百姓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诉?人大管吗?

  嘉宾龚学平答:对于公安、检察、法院干警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公民可依法向该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也可向同级或上级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如该行为触犯刑法,可向同级检察机关举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访等形式,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申诉、控告,人大将依法予以处理。

  网友包工:“人民陪审员将由人大任命,具有和法官一样的权力”。请问,如何避免对独立司法的干扰?

  嘉宾龚学平答:人民陪审员制度最早始于革命根据地时期,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优良传统。实行这项制度在我国有长时期的丰富实践。实践表明,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可以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民主,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司法公正,都能收到很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的工作,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对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定位、产生、任职条件、审理案件的范围和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监督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相信随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和完善,一定会对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发挥积极的作用。

  网友上海一读者:为保护香山路、思南路的环境,是否应该关闭那些下等腐败酒吧?

  嘉宾龚学平答:不知道网友所说的“下等腐败酒吧”指的是什么,如果是指有人在酒吧中进行非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予以坚决打击。希望广大市民发现违法行为后能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网友请调查:上海有些地方被外地人称为红灯区,有这样的事情吗?如果有为什么不管?

  嘉宾龚学平答:目前还没听说这样的情况。如果网友知道这方面的情况,请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一定会依法认真处理。

  网友Galeng:某市驻沪联络处负责人公款购房并登记在其女儿名下,法院却以“房屋以产权登记人为权利人”为依据,判决房屋为其女合法财产。置产权登记是否合法于不顾,只以产权登记为依据认定权利人,这种做法合法吗?

  嘉宾龚学平答:依照产权登记确定权利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对产权登记有异议,可以先提起行政诉讼。

  网友Fifa:摩托车做生意、自行车后座带人这样的现象为什么没人管?

  嘉宾龚学平答:根据国家和本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自行车后座(除按规定带乘学龄前儿童外)带人都属于禁止行为,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管理。

  网友围子:车牌拍卖上海的车牌拍卖是否合法?是否与《交通法》冲突?是否符合国际大都市形象?

  嘉宾龚学平答:这个问题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已去年5月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过明确答复:上海坚决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采取私车牌照拍卖是一种阶段性的做法,目的是为了控制机动车数量增长过快,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状况。这种阶段性的做法本身也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网友曲家棣:上海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代表政府监督法院陪审等都有限制年龄,是否可以认为是年龄歧视、侵权?

  嘉宾龚学平答: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实现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对于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的地位、作用,仍应定位于参与审判案件,行使审判权,而不是代表政府监督法院。关于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并无年龄的上限,因此并不存在所谓的“年龄的歧视或侵权”问题。

  网友关心:现在不少开在居民住宅小区开设的无证棋牌室实际就是赌博场所,应当由谁来管?人大能否立法予以制止?

  嘉宾龚学平答:如果仅仅是无照经营应由工商部门管理;如果涉及赌博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健全,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网友妮:请问主任对上海的治安环境有何见解?

  嘉宾龚学平答::本市各级公安、检察院、法院等专门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支持配合下,坚持“严打”方针,继续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整治高压态势,确保了本市社会治安的基本稳定。应当说,当前上海的治安环境总体上是好的。但是,面对上海实现“两个率先”、建成“三个中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本市社会治安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改进的方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继续督促、支持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水平,加强本市的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为本市的改革开放创造更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网友qh64反映:我做了五年上海海事法院的法官竟发现自己是没有编制、没有社保的黑法官。您相信有这种事吗?我叫黄强,电话是13601197247。

  嘉宾龚学平答:我已请工作部门向相关部门反映。

  网友普通市民建议:建议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问题的犯罪加大打击的力度。

  嘉宾龚学平答:你的意见我已请工作部门向相关部门反映。

  网友美人鱼:上海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从立法的角度保护好农民工利益?

  嘉宾龚学平答:城市化是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在上海城市化的进程中,要从立法的角度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就需要进行相关的制度建设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比如,2003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同意在本市郊区实施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决定,就是一个完善本市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农民利益的有益探索。此外,还有一些相关的领域正在研究之中,比如,针对相当数量的农民向非农领域转移就业,如何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的问题。

  网友上海市民:从中央到地方都在讲“农民工工资”问题,但从无人追究房地产开发商的责任。请问上海能不能出台地方性法规,对不守信的开发商进行制约和制裁?

  嘉宾龚学平答: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保护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中央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关于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国家法律法规有相应的规定,实践中主要是实施和执行的问题。上海的确存在建筑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为此,市政府曾开展过“以工资支付为重点的农民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对不按劳动合同履行义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采取了取消其相关建筑资质资格等处罚措施,督促其整改、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对于整改不力的,由本市法院强制执行支付拖欠工资。同时,本市还设立了“小企业欠薪保障金”,以确保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支付给农民工相关的费用。

  网友林召棠:执法者如何把新情况、新问题向立法部门反馈(以便修改有关法规)?有相应的沟通机制吗?

  嘉宾龚学平答:从本市地方立法来说,执法部门向立法部门反馈法规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渠道是畅通的。例如,市政府可以直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清理法规的建议;市政府可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法规解释,明确法规规定的具体含义,或者出现新的情况后明确适用法规依据;对实施法规的有关具体问题,市政府工作部门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询问,请求予以答复等。对于法规实施情况的了解,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相应的沟通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听取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活动,调查、了解法规执行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和市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之间也有经常性的工作沟通;此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还每年向市政府各委、办、局征求立法计划项目等。

  网友金榜:为什么许多大案、要案给人们的感觉是权大于法呢?上海人大在树立法律权威方面有什么举措?

  嘉宾龚学平答: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是,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正说明依法治国的任务还很艰巨,还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努力。

  我们上海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一直把维护法律权威作为自己的重要使命。在立法工作上,要在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突出上海地方特色,努力提高本市地方立法的质量;要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加强对行政和司法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质,特别是要增强本市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法治的良好环境。

  网友老嘎嘎 :关于《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规定是否具有操作性的问题。

  嘉宾龚学平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此基础上作了细化规定,条例第八条中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饮酒。”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明确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任何人不得让未成年人为其购买烟酒。”“经营烟酒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由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未就该违法行为规定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本条例也无法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年人涉及烟酒问题是一个执法问题,也是一个思想观念转变的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

  网友希望:目前人大对政府是否有质询听证?如没有以后是否可以建立?我个人认为强化人大作用可以定期举行质询会或者听证会,您觉得如何?

  嘉宾龚学平答:质询是人大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要求被监督对象回答代表或者委员提出的问题以实现监督目的的一种监督形式。相对于其他监督形式,它一般针对比较重大而又带有疑问的问题提起,因此,质询的提起有比较严格的法定条件和处理程序。上海市人大对政府有关工作曾举行过监督听证,但还没有举行过质询听证。有关质询的程序和形式还可以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探索。

  网友百灵鸟:二手房产权转移后有的上家户口不肯迁,导致买家户口不能迁入,而现行户籍条例对产权人申报户口需要原户主同意方可。怎样才能使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能否对户籍问题立法?

  嘉宾龚学平答:户口管理方面的立法,国家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本市已有上海市户口管理暂行规定。至于二手房产权转移过程中的户口迁移,可以采用双方事先在房屋买卖等协议中约定户口迁移的方法来解决。

  网友急速:公积金条例修改实施了吗?

  嘉宾龚学平答:市政府2004年11月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目前对该规定草案尚在审议修改过程中。

  网友希望:我市是否有整套的廉政方面的法规,您认为这方面立法是否滞后?

  嘉宾龚学平答:我国对于廉政建设,已有比较健全、系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例如有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廉政准则等。党中央还颁发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大量的关于廉政建设的政策文件。在贯彻执行上述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基础上,本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持廉洁的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申报收入、在住房方面保持廉洁以及关于纠风、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等数十件廉政政策性文件。在廉政制度建设上,本市以后还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不断对廉政规范进行完善,使廉政制度更加健全,更具操作性。

  网友希望:废除一个旧的或失效的法律法规要经过什么程序?人大是否经常检查法律法规是否失效?是否经常和国外立法机构交流借鉴?

  嘉宾龚学平答:对已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及时予以废止,是与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同样重要的立法活动。废止法律、法规,也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经过废止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公布四个阶段。首先由有权提出废止法律议案的主体向立法机关提出废止法律议案,立法机关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废止法律议案进行全面分析和审议,经过审议后进入表决程序,决定是否予以废止。对表决决定予以废止的法律、法规,要将其名称公告公布。法律、法规汇编应将一定时期废止的法律、法规名称附录在法律、法规汇编之后,便于公民和执法机关了解。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法规制定以后,人大作为立法机关,通过经常性地听取和了解社会各界对法律实施的反映意见和对法律的评价,检查法律、法规的质量,并采取相应的调整、修改、补充、废止等措施,以适应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做好立法工作,必须要从实际出发,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同时也要注意研究、借鉴、吸收外国的有益经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很注意和国外立法机构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交往,每年都安排一定的互访,加强友好往来。

  网友周公培:有人说行政复议实践操作起来比较难,主要体现在取证上,这个说法对吗?

  嘉宾龚学平答: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作出了有关规定,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举证责任是倒置的,即被申请人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根据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可以到行政复议机关查阅有关证据,行政复议机关是不得拒绝的。

  网友民族:为什么现在少数民族的清真食品和饮食行业越来越少?。

  嘉宾龚学平答:《上海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民宗委与市经委制订了《本市清真食品基本供应点设置规划及实施意见》,明确了本市清真基本供应点布局规划和目标任务及设置标准。本市规划设置清真食品基本供应点180个,其中副食品网点110个,清真饮食网点50个,清真食品网点20个。重点是加强少数民族居住区和新建小区及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的基本供应点规划设置,明确“重点区1个街道设置1——2个供应点,一般区1个街道设置1个供应点”的设置规划原则。目前全市已有110个清真副食品基本供应点和50家饮食店,对城市交通枢纽和窗口区域的清真基本供应网点也都明确了相应的规划设置。

  网民“兴兴”:人大及其常委会究竟是干什么工作的?其主要职能是什么?

  嘉宾龚学平答:概要地讲,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其职权由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分别作了规定。概括地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有立法权、监督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和选举任免权等四个方面的职权。行使这四项职权的过程也就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的过程。当然,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掌握和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和工作内容之一。

  网民“你的好朋友”:我国的政体是人大制度,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你享受到这个最高权力了吗?

  嘉宾龚学平答: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过程中,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正不断得到落实。我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时刻牢记着人民的重托,在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的。

  网民“红斗篷”:人大常委会有执法权力吗?

  嘉宾龚学平答:执法权是具体执行法律法规的权力,行使执法权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被授权具体负责执行某方面法律法规的有关执法机构。对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但人大及其常委会不直接行使执法权,不直接处理法律法规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或具有执法权的有关部门。通过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或部门,督促纠正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网民“rr”:人大常委会如何接受人民的监督?

  嘉宾龚学平答: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它主要接受来自以下方面的监督:一是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二是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上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三是接受人大代表以及选民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人大代表有权通过议案和书面意见等形式对人大常委会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选民和人民群众有权通过来信来访、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

  网友徐元文:人大的监督确实解决了不少市民的问题,能否设立市民监督箱、议案区之类的渠道,并将所有结果予以公布,真正体现全民监督?

  嘉宾龚学平答:我们有人大公众网,欢迎你在上面发表对政府工作的看法,提出你的意见。对于好的意见,我们将认真采纳。

  网友Steven:为什么说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

  嘉宾龚学平答:依法治国要求各国家机关都严格依法(包括宪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事务,治理国家。世界各国都一样,国家机关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最大,与公民关系最密切且休戚相关,因而权力最大、机构最多、人数最众的,是行政机关。自然,行政机关能否依法办事,对公民的榜样作用也最强。国家所颁布的法律、法规,百分之八十都须行政机关执行。因此,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将从总体上决定我国能否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从实践看,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也在于行政机关。行政权力行使的特点之一是首长负责制,是命令和服从。同时,行政事务的繁杂性和紧迫性,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强调办事速度,强调行政效率,并给予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方式上的这些特殊性,使人们习惯于按个人的意志行事,忽视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与其他国家机关相比,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方面,自然会增加些不利因素。因此,很多国家都制定了行政程序法,力图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提供基本的行为规则,使行政机关与法院一样,都受程序约束,以保障依法行政。

  网友林子象:《康熙皇帝》《雍正王朝》您都看过吧,还有是您提写片名的,请问这些影视作品对您有什么启迪?

  嘉宾龚学平答:对不起,工作太忙了,不可能都看过。总的一个想法,一个朝代一个国家的兴盛,不能寄托在个人的雄才武略上,必须依靠制度,也就是民主法制。只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了,国家的兴盛才有根本的保证。

  网友Tianqih:去年市人大主要讨论决定了哪些重大事项?

  嘉宾龚学平答: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通过关于批准《上海市2003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作出同意授予美国籍人士詹姆斯·摩根和冯伟立“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一年来,常委会听取了市长、副市长分别就半年政府工作、防治禽流感、安全生产、实施中央宏观调控政策、郊区“三个集中”、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全年政府工作等专题,向常委会作的7次报告或情况通报。

  常委会举行了11次重要事项征求意见会,就区县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世博会规划范围、崇明岛域总体规划等专题,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本市重大决策相关方案的情况通报;就城市交通排堵保畅,调整排水费、医保标准和退休人员养老金等专题,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方案情况通报,并提出了大量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完善决策方案,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作出了贡献。

  网友妈妈米亚:我从市人大公众信息网上了解到去年市人大做了许许多多工作,但我是外行,只能看热闹。您能否给我介绍一些有特色的工作?

  嘉宾龚学平答:一年来,常委会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努力通过法制手段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对业主大会的成立和改选、“居改非”等住宅物业管理中的一些难点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过程中,常委会首次邀请未成年人参与地方立法,前后三次深入学校直接听取中小学生的意见,并两次公布条例草案征求市民意见,拓展了民主立法的渠道。

  此外,常委会坚持“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项重点监督工作。例如,常委会对政府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开展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街道社区,与38名失业人员和13名就业援助员进行一对一的访谈,全面了解和掌握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基本情况。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加强就业政策研究、完善促进就业的具体措施、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市场、搞好就业中介服务等,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形成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常委会抓住小区违法搭建、外环绿化林带内的违法建筑、违法拆除优秀历史建筑、违法审批以及市民反映强烈的18件典型案例,多次进行明察暗访,开展检查监督,增强了监督的实效,维护了城市规划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网友天上人间:如何树立依法执政的法治意识?

  龚主任回答:树立依法执政的法治意识,首先要树立以民为本的意识。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体。依法执政为民,不仅是理论的、原则的,更是实践的和具体的,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是人民各种利益和要求的具体化、法律化,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是我们党通过依法执政来实现“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

  其次,要树立宪法和法律具有极大权威的意识。在依法治国的条件下,宪法和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与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政是统一的,与人民民主是一致的。依法执政就是依照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治国理政,而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极大权威,实质上是确认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极大权威。

  第三,树立领导立法、带头守法的意识。应当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立法机关的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其次,要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有效的实施。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共产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四,树立权力要受监督制约的意识。任何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必然产生腐败。依法执政,一方面是通过依法行使“公权力”来实现“执政为民”的政治诉求;另一方面是通过制度和法律来保证这种公权力有作为的正确行使,防止腐败。

  网友约哈哈: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嘉宾龚学平答: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坚持依法执政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人大在这方面负有重要责任。

  二是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三是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队伍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如何强化人大作用 龚学平主任今与市民网上交流

  作者:选稿:陈誓骠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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