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二千不作为或乱作为公务员被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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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16:0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2月8日消息 据人民日报记者何勇从山东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获悉:2004年,山东省共有2055名公务员因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受到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比上年增加4.6个百分点。其中,涉及县直单位及乡镇政府的3845件,占52.8%,公众反映强烈的“三乱”在各类投诉中,仍然排在第一位。 2004年,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过错责
从投诉问题的性质看,“三乱”问题仍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共有1813件,占投诉总数的24.7%。其它被投诉较多的行为依次是:无正当理由对符合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暴,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推诿,对群众的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违反政务公开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等。 从被投诉对象看,基层单位所占比重较大。其中,涉及县直单位及乡镇政府的3845件,占52.8%,涉及市直单位及县政府的1367件,占18.8%,涉及省直单位和市政府的44件,占0.6%。从被投诉的部门看,涉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投诉较多。被投诉较多的系统有:公安、工商、交通、城管执法、建设、卫生、教育等。来源:人民日报责编:金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