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政府拟推“精神奖励” “拍违”可能重现广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16: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市民‘有奖拍摄违章’可能‘开禁’!”———《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中,第82条明确指出:政府鼓励“公民举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达到要求的还将给予奖励。如获通过,这将为“举报有奖”提供直接的法规依据。“市民拍违”是否也在此列?沉寂多时的这一热门话题又起波澜。

  “拍违”还有精神奖励

  《条例(草案)》第82条规定:“政府鼓励公民举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举报经查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如何理解这一规定?首先,政府部门态度明确:鼓励公民举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其次,只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举报,才有奖励;此外,交警部门应当对“举报”进行调查,查实后才可予以处罚;最后,奖励的方式“可以是物质,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对于“举报”的形式,有关专家认为包括了市民拍摄违章照片。

  “拍违”曾经酿成官司

  去年7月15日,广州启动市民“拍违”,照片一旦被采用,每张可获20元“奖励”。“职业拍车族”应运而生。9月8日,广州市交警部门忽然暂停此次活动至9月23日,之后又宣布“无限期延长”。围绕市民“拍违”,争议焦点有二:作为处罚证据的合法性;“高额悬赏”刺激造假,降低执法效率、提高执法成本。去年3月5日,因不服交警依据市民拍违照片对其作出处罚,市民赖先生入禀法院。广州中院终审认定:依据《行政处罚法》,调查取证权不能委托公民行使,市民拍摄的违章照片只能作为涉嫌违法的线索,不能直接作为警方行政处罚的证据。

  市民相机等同“摄像头”

  既然不能直接成为证据,市民“拍违”意义何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条例(草案)》实际上承认市民“拍违”是提供违法线索的有效途径,能否成为证据,需经交警调查核实,甚至重新取证。目前广东全省各大中城市各主要道路上有大量自动拍摄设备,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市民拍摄违章,同样对违章行为作了记录并提供给交警部门,“提供线索”的功能与前者无异。这位负责人特别指出,广州交警收到的“拍违”照片有9成是“废片”,交警不可能未经调查就根据照片开罚单,就如同“警察不能接到举报就抓人”,是否作出处罚,有赖调查核实。

  给“拍违”有限自由

  至于“拍违”的合法性,参与立法的一位专家认为,“拍违”作为举报形式,并不是代替行政机关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去进行取证或处罚。奖励市民拍摄违章交通,是对公民的一种鼓励,鼓励不是授权,市民行使的是自己的举报权与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另外,《条例(草案)》第82条与去年广州交警的通告相比,条件更为严格,必须是“严重违法行为”,奖励形式也更灵活,但均没有具体说明:到底怎样违章才算“严重”?何种举报奖物质、哪些只能奖“精神”?据透露,这些问题都将由各地市自行拟定执行标准。

  赞成“拍违”优势微弱

  广州是否该将“市民拍违”进行到底?新浪网调查显示,在18581名接受访问者中,50.14%赞成,48.36%反对,1.5%的人认为不好说。赞成的声音有微弱优势。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共同维护交通秩序———《条例(草案)》第82条的初衷不难理解———就是要陷交通违法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但“82条”缺乏具体执行标准,“威慑意图”更明显。其实,作为驾驶员,马路上没有“拍车族”还有“电子眼”,只要行得正、走得直,何必“心惊惊”?本报记者 梁克毅 王普(日京/编制)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我国局部发生流脑疫情
田亮被国家队除名
2005年春运 票务论坛
万众瞩目央视春节晚会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详图
《汉武大帝》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