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明确部门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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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9日01:33 新京报 | ||||||||
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各司其职 据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记者张晓松) 记者日前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得到了进一步明确。
具体来说,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