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管教员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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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9日02:26 现代快报 | ||||||||
据《黑龙江晨报》报道黑龙江望奎县的李晶鑫,在任望奎某看守所管教员期间,指使看守所三监室的4名在押人员,用皮带、手铐等对同监室的在押人员赵启福进行殴打,致其死亡。近日,望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晶鑫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4年8月8日2时许,李让看守所三监室里的其他在押犯人对正在大声喊叫的新关押人员赵进行殴打。刚开始,李只是让在押人员对赵进行殴打。后来,李就同在押人员柏某将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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