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趋利避害说“禁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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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0日10:0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除夕夜,当辞旧迎新的钟声响起的时候,中华大地不知多少地方响彻了爆竹声声。在严格禁放的北京城,违禁者依然冒着被拘被罚的风险,燃放了明显多于往年的烟花爆竹。禁放令再次面临挑战,而且年复一年。 燃放鞭炮作为民间辞旧迎新的重要形式,其意义已经被千年历史所证明,并且融入了百姓生活。它附带产生的种种危害也一再被突出强调,并且由此产生了禁放令。放是民意,
燃放烟花爆竹有利亦有害,我们能否趋利而避害?毕竟,千百年形成的民俗不是一纸禁令就能根绝的,况且它又不是非消灭不可,也不可能消灭的东西,何苦知其不可而为之?说其害,无非污染、火灾、伤人,都与烟花爆竹的品种、规格有关。昔日的小鞭炮并不曾造成今日的大灾害。如果政府能够管住产销环节,其危害程度必能大大降低。如果在燃放区域、时间上再加限制,其危害会不会降至最低? 既然禁不住,莫如作疏导。有了释放途径,接受限制也相对容易。总该相信公众的这点觉悟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