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少数市民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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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0日10:2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昨日零时起至凌晨2时许,中心市区共有近40位市民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根据情节轻重,他们分别受到公安执法机关的训诫、留滞、罚款及治安拘留7至15天的处罚。 早在春节到来之前,泉州市、鲤城、丰泽及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两级政府有关部门便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反复宣传市政府“关于禁止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经
昨日零时许,记者随泉州市公安局巡警直属大队的民警出警时看到,零时的钟声刚刚敲响,市区的不同角落便先后响起阵阵烟花爆竹声。零点刚过,巡警们在市区涂门街附近,当场将一对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年轻夫妇逮个正着。 零点9分,巡警们发现,市区美食街附近,响起阵阵震天响的烟花爆竹声,一串串五光十色的礼花炮冲天而起,巡警们循声追迹,发现燃放烟花的是某民宅人家。当时,除了正在燃放的一箱名为“步步高”高级礼花外,地上还排放着一大串尚未燃放的同类鞭炮。随后,户主林某连同鞭炮被移送至辖区派出所处理。 零点18分,市区西街某户人家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时同样被巡警撞见。昨日上午8时,该市民家的户主前往派出所接受处理。 过年大伙都想图个热闹,这个心思是可以理解的。可是热闹之余我们更应该考虑到安全问题。烟花爆竹一旦在市区引起火灾,可不是闹着玩的。所以说,咱最好还是别放烟花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