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用工高潮就在眼前签合同有利劳动者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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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0日10:48 都市快报 | ||||||||
都市快报讯节后又将迎来新一轮用工高潮。2004年,杭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受理的2000多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中,涉及劳动合同的占10%左右。劳动部门提醒,劳动合同对双方起约束作用,但更多的是保护双方的权利,特别是劳动者的权利,正式用工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资矛盾、工伤事故,可作为凭证。 如果遇到拒签合同等情形,节后你可向87213498或12333投诉,咨询合同相关问题打8
合同不能等试用期满再签 问:我是外地人,在一家酒店打工,老板要试用3个月,说看表现才签订劳动合同,这么做是否合理? 答:不合理。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条例》第11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自确定录用关系后15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5天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条例》第19条还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试用期应当作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问:我是一家外贸企业的员工,单位老总说要先试用几个月,试用期的长短有规定吗? 答: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2年以上的,可约定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已在本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如果工作岗位没变化,不再实行试用期。 用人单位不出证明可投诉 问:我在一家橡胶厂工作,合同终止后,厂里一直不肯给我出示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而新单位又一定要这张证明才肯录用我,该怎么办? 答: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无故不为劳动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或者不按规定转移劳动者档案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每个劳动者每月1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造成劳动者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工不愿签合同可不录用 问:我们厂是一家大型服装厂,人员流动比较频繁,许多人干了三四天活,说走就走。为了稳定职工队伍,我们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说破嘴,仍有一些人不肯签。怎么办? 答:《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时,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不予录用。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