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全程审计监督国家建设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1日11:22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谢慧敏、通讯员张文慧、刘启寿报道: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文,对我省的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范围、实施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凡是国家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结算,全过程都必须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按规定,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依法独立对本级人民政府管辖的,国有资产投资或融资
的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对与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勘察、监理、采购、供货、社会中介机构等单位相关的财务收支,也要依法审计。

  审计的具体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算批准、调整及执行情况;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落实及执行情况;建设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情况;工程造价等建设成本真实性情况等。

  据了解,重点建设项目,须由本级审计机关审计;一般建设项目,可在审计机关控制审计质量的前提下,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审计。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美女财神
怦然心动柔美情怀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