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抽检沪粤商品 节能灯合格率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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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1日12:1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对上海、广东两地58家经销单位经销的64组节能灯商品检测的监测报告,两地抽样合格率仅为39%。 监测专家指出,使用不合格的节能灯易造成内部短路或引发触电危险;大量使用时还会给供电电网带来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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