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要求建立城镇房屋拆迁公示和听证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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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1日15:31 新华网 | ||||||||
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 (记者杜宇)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城镇房屋拆迁中要建立健全拆迁公示和听证制度,加强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管。 这位负责人说,一些地区片面追求建设速度,忽视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压低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滥用强制手段,损害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危害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建设部门要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这位负责人表示,2005年要继续严格控制拆迁规模,坚决制止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行为,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行为。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凡安置资金不到位,安置方案不落实,被拆迁人没有得到依法合理安置的项目,一律不得拆迁。同时,各地要严格拆迁行政裁决程序,严格市场准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拆迁信访工作机制,依法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