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购物谨防“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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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2日08:10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正值春节购物旺季,虽然价格较平时略贵,但由于是过年,市民买东西也“豪爽”起来。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往往采用“瞒天过海”的手法,标价与实价不一,商品与样品不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此,市消保委发布提示,市民春节购物谨防“特”价。 余女士到铜川路水产市场买青蟹,看到的标价是每500克35元,成交时摊贩却按每500
市消保委专家表示,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以广告、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价格及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实际质量状况与表明的相符。”因此,消费者在旺季选择和购买商品时,要多长一个心眼,谨防商家从中做“手脚”。 记者刘骏(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