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建立上级院领导联系基层院联系点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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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2日10:1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2日电 (记者杨维汉)全国检察机关建立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联系点制度,规定地级以上检察院每个院领导都要确定一至两个基层院作为联系点,重点联系示范检察院和需要帮促的基层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级检察院领导共建立基层工作联系点530个。 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争创先进检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要狠抓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强化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对工作不思进取、长期打不开局面的领导班子,对自身素质不高、领导水平低、不能发挥表率作用甚至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调整。(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