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先建安置房再拆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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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3日01:06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浙江正在实行先建拆迁安置房再实施拆迁的制度,今年要还清在外过渡两年以上拆迁户的“欠账”,今后拆迁要做到“让房等人”。 目前浙江一些地方还存在着“重拆迁进度,轻安置落实”的做法,仅杭州目前在外过渡两年以上的拆迁户就有14600多户。老百姓房子被拆,几年见不到安置房的现象时有发生。
浙江省有关部门最近发出通知规定,对于未列入年度拆迁计划的项目,将不再发放拆迁许可证;对于列入拆迁计划的项目,如其未落实拆迁安置房的不发放拆迁许可证;对现有在外过渡户较多的城市和地区,除必要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之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拆迁项目,以严格控制新增拆迁过渡户数量。凡超过回迁期限还未能安置好拆迁户的拆迁单位,不批准其拆迁新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根据先建安置房再实施拆迁的原则,浙江省要求各地加快制定安置计划,确定建设方案,争取做到“让房等人”。(王成 冯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