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可自带酒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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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3日01:11 现代快报 | ||||||||
据《北京晚报》报道春节期间去酒楼就餐一般都少不了酒水捧场,可不少细心的消费者发现,与往年不同的是,北京许多酒楼餐馆今年都明确贴出了“谢绝自带酒水”的醒目告示。这几天,北京市消协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一些餐馆酒楼以店堂告示、口头“通知”等方式,不准消费者自带酒水;若自带酒水,这些餐馆、酒店则向消费者收取20%左右的开瓶费。12日上午,北京市消协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酒楼此举有悖《消法》,属强制消费,消费者可以拒绝并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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