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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青岛调查时发现 “加班族”不敢较真儿加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3日08:3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据新华社青岛2月11日专电青岛某化工企业新接收的毕业生小王年前主动向公司要求加班,但对加班费只字不提,他告诉记者,因为刚工作,只有多干少拿,才能给老板留下好印象,以保住“饭碗”。记者近日采访调查发现,像小王一样的人不在少数,一些节日“加班族”表示如果拿不到加班费也不愿和公司较真。

  记者随机询问了30多位“加班族”,他们中的多数属于刚刚找到工作的“晚辈”,其
中有近70%的“加班族”表示不敢对加班费“过分”认真。在一家饭店打工的小崔告诉记者,春节正是饭店忙的时候,老板早就打好招呼要加班到过了年才能回家,加班费可以多发。但如果老板食言,自己不会主动讨要工资,以后还要干下去,吃了亏就认了。另一位接受采访的某网络通讯公司的职员表示,如果老板真的不给加班费或给的不足额,他也不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权,首先怕麻烦,其次就是要来了加班费估计“饭碗”也就砸了,得不偿失。

  记者还发现,一些如医院、电力等传统行业的工作人员对加班费的发放并不十分担心,根据历年来的情况,发生拖欠或不给加班费的情况并不多见。但一些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则信心不足,一是因为有些已经拿到了老板发的过年“红包”,此外,有些加班是因出现紧急业务,时间不定,难以统计总的加班时间。

  劳动部门提醒,从初一到初七加班的,前3天加班费按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倍计算,后4天按不低于2倍计算。如果企业拖欠或不给加班费,一旦被投诉查实,应全额支付加班人员的报酬,并将被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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