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谢绝自带酒水”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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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3日09:59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春节期间去酒楼就餐一般都少不了酒水捧场,可不少细心的消费者发现,与往年不同的是,北京许多酒楼餐馆今年都明确贴出了“谢绝自带酒水”的醒目告示。昨天上午,北京市消协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酒楼此举有悖《消法》,属强制消费,消费者可以拒绝并进行投诉。(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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