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设“581”干部绿色廉政通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4日01:33 北京晨报 | ||||||||
宁波设“581”干部绿色廉政通道收礼金1个月内上缴视同拒贿 晨报宁波专讯日前,记者从浙江宁波市纪委获悉,从大年初二起,宁波市的“581”廉政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新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的礼金、礼券、礼卡,自收受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缴入“581”廉政专用账户的,可视同上交组织,拒礼拒贿。如在一个月后缴入,则视实际情况认定性质。
这是宁波市为进一步规范“581”廉政专用账户管理做出的新规定。除了对上缴时限做了新的规定外,对廉政账户缴款单填写做了多款规定。收受人必须对缴款单上所列的礼金、礼券、礼卡等的收受时间、地点及送礼人身份加以确认,并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同时,对具体收据做了新规定,缴款人填写《“581”廉政专用账户缴款单》一式两联,第一联为经办银行留存联,第二联交缴款人。 “581”汉字谐音“我不要”,这是宁波市纪委给党员干部设置的一条拒礼拒贿的绿色廉政通道,在宁波市工商银行的170多个网点设立了“581”廉洁自律专用账户。根据规定,凡持有“581”账户缴款回执的,可视作主动拒礼拒贿。《现代金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