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分餐馆春节期间“谢绝自带酒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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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4日02:08 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刘浦泉杨滨)春节期间,因北京部分餐馆酒楼“谢绝自带酒水”而引起的消费者投诉明显增多,主要反映一些餐馆酒楼以店堂告示、口头“通知”等方式,不准消费者自带酒水,否则向消费者加收20%左右的开瓶费。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张明13日明确向记者表示,“谢绝自带酒水”的做法有悖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强制消费。
逢年过节,到酒楼就餐少不了酒水捧场。然而,北京许多酒楼餐馆春节贴出了“谢绝自带酒水”的醒目告示。一位消费者投诉说,他和家人到某酒楼用餐,因为考虑到“怕喝到假酒”,就自带了一瓶“五粮液”,结果被服务员按酒楼标价580元收取了15%的开瓶费,而这种酒在超市售价仅200多元。 据记者调查发现,商场超市中的酒水一进酒楼餐馆就立刻身价陡增,至少价格翻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