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春节巡查:商品房预售证原件普遍未挂(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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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4日09:5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记者 黄颖通讯员穗房宣)为了让市民购房更放心,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特意组织巡查队春节期间到各大楼盘检查售房违规行为。昨日下午,房管局巡查队突击检查了白云区5个楼盘,并没有发现销售抵押房等严重违规行为,但对于悬挂商品房预售证原件的规定只有1个楼盘合格过关。 查处8项违规行为 据悉,该次巡查工作主要针对开发商的一些不法行为。其中,以下八种违规行为将重点被查处:销售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过期;销售已抵押或已查封的房屋;没有将预售款存入指定监控账号;已交易的房屋未在30日内办理交易鉴证手续;没有悬挂预售许可证原件;没有悬挂预售许可证附图;销售现场未展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示范文本;委托未办理资质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房屋。 在整个检查行动中,楼盘销售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商品房预售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悬挂上。根据要求,商品房预售证原件和附图原件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都要悬挂在楼盘售楼部显眼处。但在检查的5个楼盘中,有3个楼盘只挂出了预售证和附图的复印件。当中1个楼盘还把预售证复印件连同买卖合同等一系列文件钉成一本书,放在售楼部,市民不认真翻阅,根本看不到预售证复印件(见图,黄颖/摄);大金钟路附近的1个楼盘悬挂的预售证不仅是复印件,更是过了有效期的。当检查人员要求销售人员出示预售证原件时,销售人员则说原件放在办公室了,而办公室人员都没有正式上班。另外1个楼盘商品房预售证悬挂符合要求,但却没有悬挂商品房买卖合同。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房管局巡查队都发出了整改通知,要求开发商在3个工作日时间内答复,并作出改正,巡查队会跟踪执行情况。 市民购房应留心预售证 市国土房管局中介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预售证悬挂违规现象多的问题,该负责人也提醒市民,购房前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防止陷入购房陷阱。 现在,市国土房管局更公开投诉电话(电话号码:83346239),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房地产市场,建立楼市义务监督队,让媒体、市民能检举、投诉开发商和中介代理行们的违规行为。另外,该电话还接受市民对购房知识的查询,而在节假日和春节期间也会有专人值班接听电话。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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