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会综合治理将有法可依 首部条例进入立法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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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4日13:4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记者昨日从中山大学杨建广教授处获悉,由他参与起草的《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已形成最终的立法建议稿提交省人大立法,不久将公之于众。此条例的出台将使广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摆脱无法可依的状况。 日前,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向中山大学法学院杨建广教授发送感谢函,感谢其为起草《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所做的突出贡献。据杨建广教授介绍,该法规
杨教授说,广州和深圳在10年前曾先后出台过类似的法规,但现今已不再适应广东发展的需要,而广东省则从未有此类法规,因此,立法势在必行。与10年前的法规相比,新的法规将更强调法规的可操作性,参与机构的职能将更加明确,将更有利于社会各机构发挥整体功能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据杨教授介绍,正在研讨中的《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最大的特点是提出了“一票否决权”,这在广东现有法规中是鲜见的。其主要内容为,一个地区的治安工作未达到预定指标,当地主管领导或主要责任人的评先进、晋级将受到影响,会一票予以否定。但最终是否采用此功能还在商议中。此外,市民见义勇为基金奖也将纳入法规中,要求财务部门有专项基金对其予以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