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官员出境须逐级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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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5日00:42 东南早报 | ||||||||
吉林延边政府2005年一号文件: 早报讯记者13日获悉,日前延边州政府以“延州政电〔2005〕1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加强边境旅游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强调国家公务人员通过边境旅游渠道进行公务、商务考察,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各级领导干部及党员需出境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对于以各种形式组织的出境考察团,组团单位要出具出境人员的担保证明及详细资
《通知》中要求旅游部门严格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受理程序,防止参游人员隐瞒身份办理出境证照,在整顿边境旅游秩序期间,一律停止办理休闲旅游业务及广告宣传。 《通知》指出,旅游部门要协调海关等部门按照规定限制出境游客携带的资金数量,对于边境小额贸易需要携带资金出境的,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禁止在境外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取消旅行社边境旅游经营资格和导游的领队证。(据《新文化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