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四川省规定欠薪企业的负责人不得参评省劳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5日04: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 (记者 张元龙 庞惊涛)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决定在今年“五一”节前夕召开四川省第五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目前,评选工作已经启动。预计将从2000年以来在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工农业生产和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条战线、社会各阶层的劳动者中评选出四川省劳动模范600名。

  目前,评选条件已经确定,将按照民主程序自下而上、逐级评审,并将进行公示。其
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劳动模范人选必须征求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审计、纪检、监察、安全生产、环保和人口计划生育等相关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意见。凡有违法违纪和未依法组建工会、未签集体合同、未与全体职工签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职工未参加社会保险或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单位在近5年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等情况之一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美女财神
怦然心动柔美情怀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