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1亿支持兴边富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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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5日08:14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目前“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由17个扩大到37个,中央财政每年支持资金达到1.1亿元,一些地方确定了省级重点县,加大了对“兴边富民行动”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记者从国家民委了解到,2000年至2004年,国家民委、财政部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2.58亿元用于“兴边富民行动”;专项安排1.17亿元用于支持22个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重点帮助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乡村实施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教育、卫生、
国家民委于2000年全面启动了兴边富民行动。行动计划通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对边境民族地区的投入,重点解决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最终实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的目标。行动实施4年多来,成效显著,也受到边疆各民族群众的欢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