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我10万块小心人体炸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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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5日08:59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 福建两农民敲诈勒索想出新招,发电子邮件恐吓北京翠微大厦,以制造“人体炸弹”相威胁索要10万元。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徐明红有期徒刑4年,徐剑鹏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04年6月15日,30岁的徐明红与28岁的徐剑鹏决定向大城市的商场发送恐吓邮件敲诈钱财。6月20日,徐剑鹏将第一封瞎编的“恐吓邮件”从网吧发出。邮件的内容是:“因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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