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不给我10万块小心人体炸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5日08:59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据新华社电 福建两农民敲诈勒索想出新招,发电子邮件恐吓北京翠微大厦,以制造“人体炸弹”相威胁索要10万元。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徐明红有期徒刑4年,徐剑鹏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04年6月15日,30岁的徐明红与28岁的徐剑鹏决定向大城市的商场发送恐吓邮件敲诈钱财。6月20日,徐剑鹏将第一封瞎编的“恐吓邮件”从网吧发出。邮件的内容是:“因经
商被骗,父亲脑出血急需手术费,走投无路的我希望成为中国第一例人体炸弹。若贵商场不能在三天内向我的账户里存入10万元人民币,炸弹将在贵商场爆炸。”徐剑鹏用群发的方式,把此邮件发送给了北京的百货大楼、蓝岛大厦、翠微大厦等全国6省市的9个大商场。但由于网络原因,只有北京翠微大厦和河北一家商场收到了徐剑鹏的恐吓邮件。翠微大厦报警后,北京海淀警方通过网络技术侦查,把犯罪嫌疑人锁定在福建安溪。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公安人员在恐吓邮件发出4天后,就将2人抓获归案。(来源:南京晨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美女财神
怦然心动柔美情怀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