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今年“1号”规章将鼓励农民进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5日09:40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记者胡占山)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了我省今年制定地方立法和政府规章的计划,列入《吉林省人民政府2005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中的法规和规章共有53部,其中今年要完成的有18部,列入调研论证的有35部。 记者从中获悉,排在今年要完成计划首要位置的法规和规章,都涉及到了促进农民进城务工和鼓励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等内容,这刚好与此前结束的“两会”确定的立法
在今年计划完成的18部政府规章和地方法规中,排在规章“1号”位置的是《吉林省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若干规定》,这一新制定的规章草案目前已经完成;排在地方立法“1号”位置的是《吉林省扶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规定》,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另外,为减轻困难群众的负担,今年还将完成2部新制定的政府规章,即《吉林省减少患者医疗费用的若干规定》和《吉林省减少接受教育者费用的若干规定》。 在列入今年调研论证的35部规章和法规中,重视了行业管理和生态保护等内容。其中涉及行业管理的规章中,包括了广大群众长期以来特别关注的《吉林省锁具开启业治安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办法》。 在生态保护方面,涉及的相关规章和法规包括《吉林省城市污水处理办法》、《吉林省矿泉水资源管理条例》、《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吉林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省政府要求,各部门要坚决摒弃借立法之机牟取部门权力和利益的倾向,要规范立法程序,推进立法的民主化进程,对依法需要组织听证或需要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均应依法办理。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