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麟希望社会就特区政制发展年中达成共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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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5日12:0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香港2月15日消息(记者陈运灵)香港特区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表示,特区政府希望今年年中能就2007及2008年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取得共识,并于明年及后年完成本地立法程序。 林瑞麟昨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说,今年是香港政制发展关键的一年,有两项基本工作要完成。第一,2007及2008年选举要尽量达成一个共识:即两个选举的产生方案应如何,
第二要修改基本法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八百人的选委会分为四个组别,人数是否要增加,以及如何增加。在修改附件后,有了最大的框架,再于2006年进行本地立法:上半年做好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的修订,下半年要筹组新的选委会。而到2007年2月底3月初,则会选出新的行政长官。 他表示,一旦社会取得共识后,特区政府今年中将向立法会提交草案,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中的有关规定,并希望可取得立法会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并在行政长官同意后,向中央提交方案。特区政府希望今年内向中央提交包含修订两个选举方法的整体方案,至于本地立法,则可分开两部分来进行。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