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欠薪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省劳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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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2:13 北京晨报 | ||||||||
晨报成都专讯记者前天获悉,四川省政府决定在今年“五一”节前夕召开省第五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目前,评选工作已经启动。凡有违法违纪和未依法组建工会、未签集体合同、未与全体职工签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职工未参加社会保险或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单位在近5年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等情况之一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评选对象。《成都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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