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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体炸弹”相威胁索要10万元俩福建人敲诈勒索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3:57 新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范红萍牛爱民)福建两农民敲诈勒索想出新招,发电子邮件恐吓北京翠微大厦,以制造“人体炸弹”相威胁索要10万元。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徐明红有期徒刑4年,徐剑鹏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去年6月15日,30岁的徐明红与28岁的徐剑鹏,在家门口的一家网吧里商量决定,向大城市的商场发送恐吓邮件敲诈钱财。6月20日,徐剑鹏将“恐吓邮件”从网吧发出。邮件的
内容是:“因经商被骗,父亲脑出血急需手术费,走投无路的我希望成为中国第一例人体炸弹。若贵商场不能在三天内向我的账户里存入10万元人民币,炸弹将在贵商场爆炸。”徐剑鹏把此邮件发送给了北京的百货大楼、翠微大厦等6个省市的9个大商场。北京翠微大厦报警后,海淀警方通过网络技术侦查,把犯罪嫌疑人锁定在福建安溪。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公安人员在恐吓邮件发出4天后,将2人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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